膏方,又称膏剂或膏滋药。膏方是以中医理论为指导,辨证论治为基础,强身与疗疾相结合,作用明显、服用方便的中医特种保健品,属于中医传统“八大剂型”(丸、散、膏、丹、汤、酒、露、锭)之一,是中医的一种传统特色疗法。
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,膏方是不用于内服的,秦汉时期即有关于膏剂的制作和临床运用的论述。《灵枢?痈疽》篇有云:“发于腋下赤坚者,名曰米疽,治之以砭石……涂以豕膏,六日已,勿裹之。” 而随着人们对膏方治疗疾病的认识不断加深,到了晋代,膏方的运用,已由单纯的皮肤外敷,逐步发展到外用和内服并用以治疗疾病。而在《肘后百一方》的记载中“莽草膏”:“耳鼻病可以绵裹塞之。”“裴氏五毒神膏”:“温酒服,如枣核一枚。”
在明代,人们已经认识到膏方具有抗老延年功能,也是膏方发展的一个高峰。《御制饮膳调养指南》:用人参、生地,茯苓、蜂蜜制“琼玉膏”,著名的“龟鹿二仙膏”也是产自明朝这个时期的《摄生总要》,还有著名的“茯苓膏”及“两仪膏”。此时期形成了“慢火熬成膏”的共识,并认为膏方具有“延年益寿,填精补髓,发白变黑,返老还童”的功效。
到了清代,膏方已成为临床治疗疾病的常用手段。《理瀹骈文》对膏方的治病机理、配制工艺、应用方法等,均作了详细的论述。书中指出:“外治之理,即内治之理;外治之药,亦即内治之药。所异者法耳。”将内、外二法,融汇贯通,颇具特色。《慈禧光绪医方选议》内有膏方近30首,晚清名医张聿青《膏方》中多选用阿胶、鹿角胶收膏,对后世医家影响深远。
新中国成立后,膏方的应用在上海、浙江、江苏一带发展迅速,而到了最近十年间,膏方应用已形成一股潮流遍及全国,而广东一带也开始发展。我院自2009年开展膏方的临床应用及科研研究,医院膏方业务不断增加,目前每年服用膏方的人数已经超过1万例,膏方调补已成为花都人民冬令进补的首选。